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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共青团浙江省委 关于实施 “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 的通知
2013-08-20 12:35:12   来源:   点击:

各市、县(市、区)商务局(贸易局、贸粮局)、财政局、团委:

  为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方便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浙政发〔2011〕45号)总体部署,决定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势,通过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配送服务中心和农村服务点,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为我省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和农产品销售等服务,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助推“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

  二、主要任务

  按照《“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要求,各市、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团委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荐省级综合服务平台承建企业

  各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方案》明确的条件,推荐一家电子商务企业作为省级综合服务平台承建企业的候选单位。

  (二)落实各年度的实施任务

  各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团委等部门按照“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任务安排表(附件2),排出每个年度拟开始实施的县(市、区),并做好辖区内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组织发动相关经营主体

  由省级综合平台承建企业按照年度计划任务,与对应县(市、区)商务部门衔接,由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团委等部门帮助做好县级区域服务中心和农村服务网点经营者的组织发动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根据《方案》中的计划安排切实抓好实施。各市商务部门商财政、团委等部门后,于5月12日前将推荐的企业名单、申报资料(含企业有关证书、基本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电子商务进万村的实施思路等)和各市年度任务安排表等材料一式2份报省商务厅。

  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商务厅电商处 彭玉波

  电 话:0571–87056297

  联系人:省财政厅企业处 夏慧民

  电 话:0571–87058469

  联系人:团省委青农部 杨 涤

  电 话:0571–85174196

附件:1. “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实施方案(点击下载)

      2.各市年度任务安排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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