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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3-09-05 16:04:45   来源:   点击:

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电子商务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的新型商务活动。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并逐步渗透到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实体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成为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推动力。“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电子商务的先发优势,对我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改善人民生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升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制定。《规划》范围包括商品和服务的网上贸易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信息技术、配送、支付、认证等支撑服务产业,并对传统产业和社会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提出指导性意见。
  一、基本现状和发展形势
  (一)基本现状。浙江是电子商务大省,传统产业及社会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快速推进,技术、支付、物流等支撑服务取得重大突破,各项主要指标均处于全国前列。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省拥有各类电子商务网站近4000家,其中行业电子商务网站约2000家,占全国的20%。全省60%以上的工商企业开始涉足电子商务领域,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000多亿元,约占全国的16%。全省现有各类零售网站2000余家,在第三方平台上经营的网商50多万个,实现网络零售额500多亿元,约占全国的10%。
  1 产业规模和专业化程度全国领先。全省电子商务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电子商务的不同业态互动发展,B2B(企业间电子商务平台)、C2C(第三方零售平台)、B2C(企业自建零售平台)等领域均涌现出一大批专业化电子商务企业,经营规模和竞争力居全国前列。其中,阿里巴巴现有注册会员数5600多万个,业务辐射19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B2B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现有经营网商500多万个,用户总数达3 7亿人,2010年交易额超4000亿元,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平台。依托我省块状经济优势,一批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一批B2C网络零售企业快速发展,团购、网上竞拍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
  2 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应用不断深入。电子商务已逐步渗透到工农业产品销售的各环节。传统工商企业纷纷涉及电子商务领域,一批传统零售企业先后建立零售网站,一批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先后建立大宗商品网上交易平台,部分小商品批发市场的经营户开始由实体销售向网上交易转型。同时,同城购物稳步发展,电子商务在企业采购和销售环节得到广泛应用,品牌制造企业开始建立自主销售平台,农产品网上交易日趋频繁。
  3 经济社会各领域电子商务加快应用。文化产业、数字出版、社区服务、旅游、教育等领域纷纷采用电子商务手段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全省现有从事网络游戏运营和相关增值服务企业49家,一批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和数字艺术馆相继建成,省内主流传统媒体已基本实现数字化服务。社区电子商务全面推进,全省已有8个地级市开通了社区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房产、票务等中介服务纷纷实行网上预订。各大旅游景点依托互联网开展旅游票务、餐饮和住宿等网上营销。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逐步兴起。
  4 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取得重大突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支付、技术、物流和认证等支撑服务体系的突破性发展相互促进。网上支付业务在各大银行相继推出,特别是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有效解决了网络信用和支付安全问题。2010年支付宝使用商家超过46万家,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技术研发日趋成熟,云计算、物联网和自然语言等新兴技术不断出现,有效解决存储空间、计算能力和数据服务等瓶颈问题。物流领域已形成六大物流走廊、四大物流聚集中心和五条省际物流通道,特别是快递业迅速兴起,为网络零售快速发展提供物流支撑。截至2010年,我省拥有快递经营许可业务企业712家,全国民营快递前10强中浙商占了7席。电子认证日趋广泛,支撑体系不断建立,全省累计发放各类电子证书60多万张,为电子商务发展夯实了基础。
  5 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硬件环境日趋完善,截至2010年,有线宽带接入比例达98%以上,城市接入带宽4M以上超过45%,乡(镇)接入带宽2M以上达40%,行政村接入带宽1M以上达30%,3G网络实现了乡(镇)以上重要地段全覆盖。发展软环境不断优化,成立了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6〕58号)等一批产业扶持政策,实施了“万家企业电子商务推进工程”和“全省电子商务提升工程”。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力度加大,省内13所高校开设电子商务本科专业,国内首个电子商务博士点和首个电子商务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均落户我省。同时,依托开展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等载体,努力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网上交易秩序。
  但是,我省电子商务发展也存在发展短板和瓶颈。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意义的认识有待提高,产业扶持政策尚不系统,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大多数行业网站仍处于供求信息发布等初级阶段,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单一,工商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程度不深等问题较为凸现,离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目标还有距离。网络零售起步较迟,网络零售企业(B2C)单体规模和团购等新型业态落后于北京、上海等省(市)。支撑服务亟待完善,物流配送和中高端人才供给跟不上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特别是电子商务配送中心及仓储用地落实困难,部分浙商经营的快递企业总部外迁。
  (二)发展形势。“十二五”时期,我省电子商务有望进入跨越发展期,机遇大于挑战。
  1 发展空间巨大。近年来,全球电子商务一直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高速增长。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网民数量全球第一,随着具有网络消费习惯的新生代居民逐渐成为消费市场主力,网上交易市场规模将大幅度提升。据预测,到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18万亿元,相当于2010年的3 75倍,其中网上零售额将达3万亿,是2010年的6倍,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10%,市场空间十分巨大。同时,各级政府对电子商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移动智能终端的加速应用,都为电子商务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创造了坚实基础。
  2 战略地位提升。电子商务以“全天候、全方位和零距离”的特点,改变着传统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影响着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在拓展市场方面,电子商务突破了传统的“商圈”概念,使交易和服务象产品一样流通,进入全国乃至全球市场,扩大了市场空间。针对全球不同时区,企业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全天候交易,延长了交易时间。农村居民可以依托电子商务,逐步享受到城市居民同等的消费和服务,开拓了农村市场。在产业转型方面,依托电子商务,生产商可以直接构建零售终端,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大大缩减流通环节,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目前,网络销售已成为新品牌成长的“快车道”。据测算,依托网络销售仅用传统方式1/5的时间和1/40的投入,就能培育出一个知名品牌,加快了企业向微笑曲线两端高附加值领域的拓展。在市场监管领域,网络交易具有“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特征,是新时期实现市场有效监管和新商业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此外,电子商务在节能减排、创造就业、支持创业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3 浙江优势明显。我省发展电子商务基础扎实、氛围浓厚,杭州市、金华市分别被授予“中国电子商务之都”和“中国电子商务创业示范城市”称号,拥有全球最大的B2B平台、C2C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及一大批全国领先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同时,我省消费模式多样,产品多为高度市场竞争的日用消费品,且市场两头在外,跨区域、远距离的交易日益频繁,迫切需要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十二五”期间,我省提出了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加快品牌培育和提升产品附加值的要求,也为我省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
  4 面临挑战严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省在电子商务核心技术、战略布局、新商业文明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与国内其他省(市)相比,我省网络自主零售(B2C)发展落后于北京市和上海市,网商数量、网购市场规模落后于广东省,与江苏等省份的优势也正逐步缩减。面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重庆等省(市)把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产业,加大财政、税收、用地等方面支持力度的局面,我省电子商务的全国领先地位面临严峻考验,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刻不容缓。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商务活动为核心,技术创新为支撑,提升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推进网络购物,建立健全支撑体系,大力推广应用范围,加快构建全球领先的电子商务产业链,为我省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子商务产业自身发展要求,结合浙江产业特色,发展符合浙江实际的电子商务产业。同时,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打造“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要求,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配套完善、法规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作用,加快推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扶持促进和规范发展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的发展路径,努力创建具有比较优势的政策环境,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确保我省在电子商务产业的市场份额、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等方面达到全球先进水平。同时,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推动我省电子商务由“放开搞活”向“规范提升”阶段发展。
  ——全面发展和创新提升相结合。结合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传统产业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提升全省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着力推动电子商务及支撑服务企业进行战略、模式、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推动先进技术应用,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模式。
  ——壮大企业和完善支撑相结合。按照建设全球先进电子商务产业链的要求,做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做强电子商务企业。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链。鼓励和支持新兴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对物流配送、诚信机制、人才资金等制约因素的破题,推进电子商务与支撑体系同步协调发展。
  ——重点集聚和全面布局相结合。结合我省各地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和基础,在支持重点区域加快推进的同时,兼顾全省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支持杭州市打造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推动金华市发展成为国内行业电子商务企业重要集聚区。支持宁波市、舟山市依托大宗商品交易实体平台,发展大宗商品网上交易。鼓励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等地加快网络购物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在衢州市、丽水市农副产品交易过程中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实行运营总部和技术支持、仓储物流中心跨区域布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外设分支机构、并购、合作等方式,加快在省内、国内的市场布局和国际市场拓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省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和竞争力全国领先,产业集聚程度不断提高,网络市场辐射度和综合实力更加凸显,技术、物流、支付和认证等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在社会经济各领域深入应用,实现电子商务强省目标,为把浙江打造成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奠定扎实基础。
  ——产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到2015年,全省企业间网络交易额超过2万亿元,占全国15%以上;网络零售额超过2500亿元,占全国10%以上;B2B、C2C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全球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国际市场辐射力不断增强。
  ——产业集聚效应更加明显。集聚一批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企业总部、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生产资料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培育2—3家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和20家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网络零售企业;推动5—10家电子商务企业上市,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及配套服务商。
  ——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80%,一批龙头骨干工商企业建成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并实现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快速推进;政府电子商务采购比重逐步提高;文化传媒、新闻出版、金融、旅游、教育、卫生等其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基本普及。
  ——支撑体系逐步完善。云计算和移动商务等技术创新快速推进,培育1—2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研发机构;建成覆盖全省地级市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在线支付、移动终端支付等新型支付工具快速推广;电子认证应用更加普及和规范。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对于电子商务产业的战略地位认识不断提高;管理机构比较健全,管理队伍逐步建立,人才教育和培训深入推进;政策环境不断完善,投融资更加便利;法规和标准体系逐步建立。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
  (一)实施电子商务大平台工程。结合我省经济结构和产业特征,进一步做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间电子商务模式广泛运用,数字增值业务不断延伸。进一步壮大综合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加快提升发展行业电子商务。依托我省块状经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强化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功能,推进行业网站由信息流服务向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资金流综合服务发展。
  加快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有效整合流通环节的各种资源,支持一批具有较强流通环节控制力的企业建立连接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交易业务的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我省流通企业对市场的控制力。
  大力推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结合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依托宁波—舟山深水港口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支持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大宗商品网上交易,增大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加快农村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
  重点工程之一:电子商务大平台工程1 综合平台。支持阿里巴巴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不断拓展境外市场,巩固全球最大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地位。
  2 行业平台。依托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重点在化工、纺织、医药、服装等领域打造10个左右全国领先,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优势流通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供应链平台。整合行业平台资源,支持网盛生意宝实施“小门户+联盟”建设计划,建成面向全球市场的行业B2B平台搜索引擎。
  3 大宗商品。支持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批发市场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煤炭、钢铁、塑料等10个左右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4 农村平台。整合现有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相关资源,建设一个全省性农产品交易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
  5 数据挖掘。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海量数据智能分析,实现数据增值业务,强化电子商务功能。
  (二)实施网络零售促进工程。发挥网络零售成本低、覆盖广、速度快的优势,加快网络零售企业和第三方购物平台发展,实现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和品牌的提升。
  大力发展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推动服装、电脑及配件、家电、数码、家居、母婴用品、土特产等商品进行网上销售,支持淘宝网做大做强,进一步巩固其全球最大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地位。
  加快发展网络零售,支持企业自建平台进行网络零售,鼓励发展特定商品门类或者特定消费人群的网络零售平台,做精做透专业网络零售业务,着力培育一批辐射全国消费市场的网络零售企业,争取形成企业总部、利润、税收、就业在浙江,销售覆盖全国乃至全球市场的良好发展格局。
  推进传统商贸业和网络零售融合发展。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结合城市居民日常消费需求,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呼叫中心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网络零售。支持小商品市场经营户开展网上销售,推进传统零售业与网络零售有机接轨。
  探索发展新型网络购物方式。结合农村流通实体网点建设,支持发展面向广大农民的网络零售平台,探索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等经营模式。规范发展网络团购,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团购组织者和资金的监管,促进健康持续发展。
  重点工程之二:网络零售促进工程1 C2C领域。巩固发展淘宝网的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平台地位,支持其发展针对企业的相关业务,鼓励一批淘宝网个人网店逐步向专业化网络销售企业转型,推动淘宝网完善市场准入和投诉理赔制度,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2 B2C领域。开展B2C整体推进工作,确定20—30家潜力网络零售企业,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税收减免、宣传推广等政策手段,提升浙江网络零售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3 传统产业。在传统超市、百货等企业中,分年度确定一批网上销售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网络零售网点,延伸市场覆盖面。
  4 商品市场。开展日用消费品市场网络销售试点,强化商品市场的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小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
  (三)实施浙江产品网销工程。结合我省日用轻工业发达的产业特色,发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领先优势,推动我省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网上销售,建设网上零售终端,提升浙江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
  鼓励企业开展网络零售。支持我省生产企业到淘宝网及国内其他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支持专业网络销售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业务,在淘宝网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发展网络总代理、总经销。
  探索发展境外网络销售。加快语言翻译、报关结汇、境外配送等配套业务发展。支持我省电子商务平台针对不同语言进行区域划分,延伸境外服务网络。鼓励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境外零售终端,开展境外批发或零售业务,推进企业在境外建设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开展自主电子商务。选择一批标准化程度高、产品系列齐全、品牌效应明显和销售网络健全的生产企业建立企业自主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
  重点工程之三:浙江产品网销工程1 中小企业上网。加强对阿里巴巴平台中“浙江专区”的建设、宣传和推广,打造“浙江中小企业网上集聚区”。
  2 国内网络销售。依托淘宝网,每年推动1000家品牌企业到“淘宝商城”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推动1000家成长型企业到“无名良品”开设网络直销店;推动500家老字号和土特产经营企业到“特色浙江”平台进行销售。
  3 境外网络销售。在日本开展“网上展示、实样寄送电子商务工程”试点,并逐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推广。每年推动500家浙江品牌企业通过阿里巴巴“速卖通”开展境外小额批发或零售业务。
  4 自主销售平台。开展大中型企业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试点,推动100家骨干企业建立自主电子商务平台。
  (四)实施电子商务全方位推进工程。在加快发展工业、农业等实体商品网上交易的同时,同步推进服务和数字产品的网上交易。
  推进电子商务进入文化产业和数字出版业领域。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平面出版物和视频节目数字化,支持舞台剧目、音乐、美术、非遗和文献资源等进行数字化转化、开发、下载和交易,规范发展网络游戏等文化服务,培育专业性文化产品交易平台。依托网络建立数字版权运营体系,探索“自助出版模式”。
  推动电子商务在服务业领域的应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推进金融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发展网络融资、理财等金融中介业务,规范发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积极建设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地级城市全覆盖并逐步向县(市、区)一级延伸。
  重点工程之四:电子商务全方位推进工程1 虚拟商品。引导“5173中国游戏服务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规范有序发展,巩固全国最大虚拟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地位。支持发展立足本省、延伸全国的文化服务产品专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2 数字出版。发展“自助出版模式”,建设全省数字出版网上交易系统。
  3 商务服务。培育一批金融、会计、法律、培训等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商务服务类电子商务。
  4 生活服务。鼓励设区市建设社区服务公共平台,在实现全省11个地级城市全覆盖的同时,逐步向县(市、区)延伸服务。加快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培育若干个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旅游电子商务企业。
  5 中介服务。培育一批票务、房产、人才、网上挂号等专业性中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五)实施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工程。加快云计算的应用。抓住杭州市列入首批“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契机,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建设云服务平台,完善云安全解决方案,加快海量存储、虚拟化和低功耗等云计算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
  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转型,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等外包服务。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来浙设立区域总部,对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软件运营(SaaS)等服务。
  创新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内容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加强协作,依托应用手机、个人数字助理和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开展移动电子商务。加快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现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业务,逐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交易比重。
  重点工程之五: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工程1 云计算技术。支持杭州市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推动阿里巴巴云计算中心发展,推广云计算技术应用。
  2 技术外包。开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示范工作,在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当中,确定一批示范企业,以示范带动服务水平的提高。
  3 模式创新。开展移动电子商务试点,选择一批购物网站作为内容提供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开展对接,加快推进移动电子商务。
  (六)实施物流配送保障工程。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推进物联网等先进物流技术及装备的应用。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第四方物流,提高物流企业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新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物流信息网络,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现代物流效率和效益。
  推进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物流互动发展,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培育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重点快递配送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外地浙商快递企业总部回流,推动网络零售快速发展。结合同城购物平台,推进都市生活品配送企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设仓储、配送等物流设施,推动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融合发展,建立高效通畅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重点工程之六:物流配送保障工程1 发展物流网络。构建覆盖全省地级市的都市配送网络,并逐步向县级城市、城镇和农村延伸。
  2 培育物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的对接试点,培育20家左右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的第三方物流示范企业和快递示范企业。
  3 建设物流项目。支持一批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中心建设。
  4 引进物流资源。引进一批浙商投资的快递物流企业和国际先进快递物流企业到浙江设立总部。
  (七)实施支付和认证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立由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话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综合支付体系,为电子商务提供安全、高效的资金结算服务。鼓励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鼓励银行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发展电子票据、移动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做大做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推进认证平台建设,完善电子认证基础设施,开展电子认证加密技术研究。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完善数字认证、密钥管理等安全服务功能。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评估机制,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应急响应、灾难备份、数据恢复、风险监控等能力。
  重点工程之七:支付和认证体系建设工程1 建设支付平台。进一步拓展“支付宝”第三方支付系统市场服务范围,提升“一站式”支付服务能力,打造全球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2 创新支付手段。开展新型支付产品试点工作,推广电子票据、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产品应用。
  3 推进认证工作。支持电子认证服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认证平台建设,扩大认证体系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范围。
  (八)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以点面结合、示范带动为要求,确定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县(市、区),确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试点、总结和推广,完善政策支撑,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及网络技术、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配套企业入驻,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培育出一批省级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
  重点工程之八:电子商务示范工程1 示范企业。在综合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经营模式和发展潜力等要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网上购物平台、网上购物企业、社区服务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文化、出版、中介、物流、社区等社会各领域商务平台,确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2 示范园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试点步伐,做好成功运作模式的探索、总结和推广,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培育一批省级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
  3 示范区县。综合考虑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大型平台建设和产业园区发展等要素,认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省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切块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并根据“十二五”期间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需要,逐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成立浙江省电子商务投资和创业基金,引导带动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实施税收优惠,支持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条件并通过认定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政策。落实电子商务项目技术创新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按规定予以减免企业所得税。研究解决物流企业代理采购、电子商务税收管辖、税务登记和电子发票应用等相关问题。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加强电子商务网络融资合作,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交易支付、网络结算、信贷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抵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规范提升中小型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的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给予用地政策支持。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园用地空间,优先保障有利于当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鼓励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
  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对国家和省政府的重点电子商务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落地。
  给予其他政策支持。要方便证照办理,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放宽电子商务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推动将信息通信基础服务纳入“普遍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范畴,逐步降低信息服务资费。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建设,推动“三网融合”,构建基于IMS、IPv6和OTN/DWDM并支撑融合业务发展的下一代信息通信网络。积极利用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建设宽带无线城市,实现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宽带接入网。全面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实现政府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光纤网络全覆盖和新建小区光纤宽带全覆盖。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战略,鼓励企业基于研发、采购、制造、营销和管理等全领域信息化,推动上下游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推进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宽带互联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三)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鼓励省内高校开展电子商务、物流等学科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培训体系,推进中小电子商务企业、配套服务商的中高级人才学历继续教育,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举办电子商务职业培训。鼓励开展面向农民和下岗工人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加大省外优秀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通过以奖代补、费转成本等方式,支持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职业认证制度,健全电子商务人才成长促进机制,建立后备人才资源库,努力构建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人才集聚高地。
  (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建立完善发展评价体系,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的科学化水平。建立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园区)运行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制度,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加快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行业标准,出台针对在线支付、安全认证、物流配送等支撑服务环节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导向和舆论氛围。
  (五)依法保障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地方性立法,重点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用管理、特殊电子商务业态的市场准入等问题,研究制定我省电子商务法规实施细则。在相关立法未出台前,先制定有关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防范机制,切实做好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依托网络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行为。推进网上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广信用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促进浙江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
  (六)切实抓好《规划》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要把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和工作能力。要充分发挥好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明确职责,健全机制,促成合力。各地要落实专门的牵头部门,认真做好《规划》的分解、落实等工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提高考核评估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规划》要求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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